王陽明(1472——1529),名守仁,字伯安,世稱陽明先生,浙江寧波余姚人,我國明代著名哲學家、教育家、政治家和軍事家。
王陽明在哲學上提出“致良知”、“知行合一”的命題,沖擊了僵化的程朱理學,最終集“心學”之大成。“陽明心學”的思想本質是強調個性化的發(fā)展、個人意愿的尊重及個體創(chuàng)造力的調動,至今仍有很強的現(xiàn)實意義。
王陽明雕像落成典禮
王陽明“致良知”的思想內涵,是把一定的社會道德規(guī)范轉化為人的自覺的意識和行為,強調主觀立志和主體精神的力量,強調人的自我更新,倡導學習要自求自得。致良知說,包括體認和實現(xiàn)兩個層面。體認良知是指人本身的自我修養(yǎng),用現(xiàn)在的話來說是指人對自身的道德認知和情感的體驗過程。實現(xiàn)良知則是指人的思想和情感見之于行為的過程,即為規(guī)范道德行為和端正人生態(tài)度的實踐過程。
王陽明反對朱熹的“知先行后”說,提出“知行合一”說。他認為知之真切篤實處,即是行,行之明覺精察處,即是知。強調一念發(fā)動處便即是行,要人們在修養(yǎng)上防于未萌之先,克于方萌之際,重視對意念的克制工夫。
王陽明雕像
王守仁在繼承思孟學派的“盡心”、“良知”和陸九淵的“心即理”等學說的基礎上,批判地吸收了朱熹那種超感性的先驗范疇的“理”為本體學說,創(chuàng)立了王學,或稱陽明心學。
王陽明心學的內在結構是由知行合一和致良知構成的。在這一結構中,王守仁以心(良知)立言,又以良知釋心.心(良知)就構成了王學的基石。在王守仁看來,心是無所不包的。物、事、理、義、善、學等都不在“吾心”之外,亦即是“心即理”。但他又認為,“良知”是心之本體,是人人生而俱來的,先驗的,普遍的“知”。這種“知”是不待慮而知,不待學而能的本然,是“致良知”、為圣的內在可能性.同時,他又強調“良知”是外在的社會倫理道德與內在的個體心理欲求的統(tǒng)一(“天理之在人心”),是與天地萬物同體的。正是這個充塞天地的“良知”(靈明),才使“我”與萬物(包括社會)無間隔地一氣流通,互不內外遠近地融為一體。也正是這種天地間活潑潑的、“個個心中有仲尼”的“良知”,才感召人們去追求那種具有“鳳凰翔于千仞”,“淳德凝道,和于陰陽,調于四時,去世離俗,積精全神,游行于天地之間,視聽八遠之外
王陽明雕像高18.6米
王陽明堅持我國古代儒家教育的傳統(tǒng),把道德教育與修養(yǎng)放在首位。關于道德修養(yǎng)的方法。王陽明早年提倡靜處體悟。他認為道德修養(yǎng)的根本任務是“去蔽明心”,即去除物欲的昏蔽,發(fā)明本心所具有的“良知”。道德修養(yǎng)無須“外求”,而只要做靜處體悟的功夫。晚年提出事上磨煉。他認識到一味強調靜坐澄心,會產(chǎn)生各種弊病,容易使人“喜靜厭動,流入枯槁之病”,甚至使人變成“沉空守寂”的“癡呆漢”。改而提倡道德修養(yǎng)必須在“事上磨煉”。主張省察克治。他主張要不斷地進行自我反省和檢察,自覺克制各種私欲。強調貴于改過。他認為人在社會生活中總會發(fā)生這樣或那樣一些違反倫理道德規(guī)范的過錯,即是大賢人,也難以避免。在道德修養(yǎng)中,不貴無過,而貴改過。
石雕廠家
石雕王陽明雕塑
王陽明提出“隨人分限所及和益精其能”說。主張施教要照顧學生的心理發(fā)展水平。他認為一個人從嬰兒到成人有其發(fā)展的階段性,比如種植樹木,須栽培得宜,從本原上用力漸漸盈科而進,才能取得成效。他提出人的資質是不同的,施教須隨人分限所及,因人而異,不可躐等;人的才能也互不相同,使他們益精其能,是學校教育的重要任務。這一學說,用現(xiàn)在的話來說就是分層教學和發(fā)展學生個性特長,讓每個學生都得到最優(yōu)化發(fā)展。
王陽明在施教方法上主張樂習不倦。他竭力反對一味督責、鞭撻繩縛的教學方法,要求教學者考慮到學生樂嬉游而憚拘檢的心理特點,否則就會出現(xiàn)學生視學舍如囹獄而不肯入,視師長如寇仇而不欲見的局面。王陽明還提倡教學中要動靜搭配,使學生趨向鼓舞,中心喜悅,從而樂習不倦